关于叶珂莹同学转出我校的公示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41号令)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》(湘教通〔2017〕509号)和《湖南医药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(湖医校发(〔2020〕164号)的相关规定,经个人申请、教务处审核、2025年10月22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同意叶珂莹同学转出我校,转到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。现公示如下:
姓名 |
转出学校 |
原年级专业 |
转学原因 |
叶珂莹 |
湖南医药学院 |
2021级护理专科1班 |
退伍后学校培养条件改变 |
公示期2025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,共7天。
公示期间,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教务处反映。
联系电话:0745-2380796。
湖南医药学院教务处
2025年10月22日